【工作动态】琅琊区法院四举措整治“酒桌办公”
| 招商动态 |2016-07-18
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改作风,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区关于除外事活动、招商引资等重要公务活动外,全面禁止任何形式、任何理由在午间、晚间公务活动时饮用各类白酒、啤酒、果酒及其他含酒精性饮料的精神,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四措并举,积极开展“酒桌办公”问题专项整治。
一是加强学习宣传。召开学习宣传会议,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,要求全院干警在认真学习省委中央巡视组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的基础上,自觉遵守省委、市委、区委相关要求,严肃工作纪律,转变思想观念,打破“酒桌办公”的陋习,工作日不饮酒,腾出精力干工作,转变作风,提升效能。
二是迅速贯彻落实。纪检组对全员发关于全面开展“酒桌办公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提醒,明确规定在工作日期间,除外事活动、招商引资等重要公务活动外,全面禁止以任何形式、任何理由在午间、晚间公务活动时饮用各类白酒、啤酒、果酒及其他含酒精性饮料;日常工作,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,不搞变通,不钻空子,确保实效,迅速落实到位。
三是健全长效机制。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,充分发挥示范作用;结合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,制定严密的整改计划和措施,发布领导干部“禁酒令”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确保“酒桌办公”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性的落实到位。
四是严肃监督检查。该院对“酒桌办公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督查,在晚间用餐时间明察暗访,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对顶风违纪者坚决予以查处;同时通过院宣传栏公布举报